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核查工作的通知》(冀建建市函〔2021〕63 号)的要求,为加强行业监管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核查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核查范围
市本级核发资质的建筑业企业。其中,建筑业企业按不少于市本级核发资质企业总量的5%进行核查,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按不少于总量的10%进行核查,涉及举报和上“黑名单”的企业列入核查范围。参加了省厅2021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检查的不再列入本次核查范围。
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、市建工处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要求,负责通知到注册在本辖区建筑施工企业。
二、核查时间
2021年8月11日至8月28日,市住建局组织开展核查。
三、核查内容
对受检建筑业企业所有资质进行核查,主要核查企业资产、人员等情况。企业资产、技术负责人、建造师、职称人员、技术工人等主要人员按现有资质等级标准核查,现场管理人员按企业实有数量检查。
四、核查结论
核查内容达到核查标准的,该项评价结果为合格;未达到核查标准或未按相关要求参加核查、拒不配合的以及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,该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,并进行通报。
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,限期1个月进行整改并向社会公告。整改到期后由企业注册地住建局、市建工处予以初步核定,并将初步核定结果报送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认定。对经整改仍不合格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,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。
五、有关要求
(一)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的要求,随机抽取核查对象、随机选派核查人员,采取网上核查基本资料和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。
(二)企业应主动做好配合工作,按照核查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、业绩等证明材料,并对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
(三)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、市建工处做好本次核查各项配合工作,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科(股)长作为本次核查工作联络员。联络人员名单(姓名、单位及职务、电话)于8月6日下午15点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处(邮箱bd3090088@163.com;传真3090014)。
(四)各级核查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,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,公正执法。检查地点初定市住建局南二楼213室,各企业具休检查时间另行通知。
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1年8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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